关于继续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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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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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教发〔201920

 

 

关于继续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

“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办工作部署,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19年,市教育局继续在全市未成年人中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中华传统节日清明节为契机,充分挖掘运用重要民族传统节日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和爱国主义情感,引导青少年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铭记中华民族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倡导在祭奠先烈、先人、先贤的过程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引导未成年人珍惜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幸福生活,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

二、活动时间

2019329410

三、活动内容

1.同步举办启动仪式。各地各校于329早上8:30分同步举行活动启动仪式,围绕“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深入挖掘清明节的文化内涵和价值理念,广泛宣传革命先烈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而矢志不渝艰苦奋斗的光荣历史,号召全市未成年人积极参与活动、学习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事业。

2.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各地各校要精心组织广大师生登录十堰文明网,点击“清明祭英烈”链接,参与网上祭拜,通过向革命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等方式,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了解优秀传统文化、学习革命传统、学习英模事迹、铭记革命历史、珍惜幸福生活。

3.开展“清明祭扫”活动。各地各校可就近就便组织未成年人到革命战争纪念地、烈士陵园等瞻仰宣誓、祭扫献花,引导未成年人自觉传承民族精神,坚定爱国信念,秉承烈士遗志,感恩幸福生活,立志报效国家。各校要充分运用校园网、广播、标语等加强宣传,引导师生破除殡葬陋习,文明祭祀。大力提倡献花寄哀思,鞠躬敬故人、种植纪念树、清扫墓碑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

4.积极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主题黑板报等阵地,开展追忆历史、缅怀先烈、讲述自己心目中的革命先烈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走入烈士家庭开展慰问帮扶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怀念。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各地各校要将此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坚持集中与经常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做好活动部署,落实安全措施,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文明、安全开展。

2.创新形式。各校要紧扣活动主题和节日内涵,针对问成年人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积极创新活动的形式和载体,引导他们在参与中获得切身感悟。

3.营造氛围。各校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辟微博、微信、客户端、QQ群等新媒体传播平台,有效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并及时将活动开展的情况向十堰文明网等主流媒体投稿。请各地各校于410日前将参与活动人数和活动图片、活动总结发至十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邮箱:jjk420301@126.com,联系电话:8489523

 

 

                     十堰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5

 


 

 

 

 

 

 

 

 

 

 

 

 

 

 

 

 

 

 

 

 

 

 

 

十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