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毕业生顶岗实习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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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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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毕业生

顶岗实习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规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2019年顶岗实习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10日至25日(各学校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检查专业教学计划和顶岗实习计划落实情况;

2、检查学生顶岗实习材料建档情况,包括: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申报表、实习学生名单、学生实习三方协议、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凭证、学校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等材料。

3、检查学生顶岗实习到岗情况;

4、检查学生顶岗实习专业对口情况;

5、检查实习指导教师实习过程管理、跟踪、反馈情况;

6、检查学生顶岗实习日志及实习工作总结;

7、检查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生活及学习情况;

8、检查实习岗位的性质、实习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健康保障及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成立实习工作检查小组,负责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含当地民办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528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2、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对照检查内容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

3、各检查组要深入学校、深入实习单位,把握检查要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学校并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直至学校完成整改。

4、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政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意见要求,轻车简从,不得参加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附:1、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检查表

2、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自查表

 

 

 

                   十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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