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劳动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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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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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劳动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西教发〔201925

关于进一步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

“劳动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意识和良好的劳动习惯,县教育局决定进一步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劳动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培养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让广大中小学生树立劳动最光荣的理念,立志成为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

二、活动内容

1.开展“讲敬业故事,学劳动模范,爱劳动从我做起”学习实践活动

各中小学(幼儿园)应以培养学生爱劳动的意识和良好的劳动习惯为核心,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结合“五一”国际劳动节积极开展“讲敬业故事”、编写“劳动美”小报等活动,引导学生学习各行各业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培养劳动精神;广泛开展“爱劳动从我做起”劳动技能实践活动,通过校内设立劳动岗位、布置家务劳动作业、开展劳动技能大赛等方式引导学生重视劳动技能的学习,培养学生的自理能力和良好的劳动意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

2.开展“劳动成就梦想”职业体验活动

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充分利用研学旅行等社会实践课程组织学生到农村、城市等劳动基地进行劳动体验,感受劳动的艰辛与快乐。可联合家长学校,充分开展“劳动成就梦想”亲子职业体验,鼓励家长利用节假日、寒暑期及课余时间带领孩子寻找合适的岗位进行职业体验,让学生充分体验家长劳动的艰辛,树立“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的思想。

3.开展“我劳动、我奉献、我快乐”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围绕学校教学、校园环境、校园文化建设等,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校园自主管理类的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意识;围绕弘扬时代新风,组织中小学生就近就便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和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机构开展知识讲解、秩序引导和敬老助老、关爱孤残儿童等活动;通过节假日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植绿护绿、环境清扫、文明交通劝导等校内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学生热爱劳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品质。

4.开展“劳动小能手”评比表彰活动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劳动小能手”评比表彰活动,通过选树典型,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欣赏劳动之美,树立热爱劳动的思想,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培养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各中小学应将“爱劳动”纳入到各类评优评先的基础条件中。

三、活动要求

1.明确意义,加强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劳动教育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和要求,做到工作有计划、监督有保障、落实有成效,将“劳动美”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各学校要做好学生开展劳动实践活动中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安全。

2.创新载体,注重长效。各中小学(幼儿园)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教育课程机制,创新活动形式,在劳动教育活动中,提高学生的劳动素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劳动美”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通过校园网、宣传栏、主题标语、广播站、黑板报、文化走廊等形式,宣传“劳动美”教育;通过开展主题班会、演讲赛、辩论赛、手抄报等活动向广大学生解读“劳动美”的精神实质,营造良好氛围。积极通过主流媒体将开展“劳动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在527日前将活动小结及图片(图片需体现出活动开展时间及地点)报送教育局基础与职业教育股。

                                   郧西县教育局

                                  2019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