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门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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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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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教函〔201934

 

郧西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门禁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校门安全是校园安全的重要环节。为守好大门,管好出入,确保校园安全万无一失,现就加强校园门禁管理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督促落实。

一、结合实际落实内部教职工凭证出入制度。

二、学生请假签字制度。学生非正常离校必须履行班主任签字手续,并交由学校保安查验后,集中登记保存。

三、对外来人员及车辆严格落实查询登记制度。按照“观察-询问-验证-请示-开门-锁门-登记-等候”八流程,盘查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出校园。

四、家长凭证接送制度。各学校对需要接送的低年级学生和在园幼儿,必须落实监护人凭卡接送制度。

五、错时放学制度。规模在600人以上的学校要结合实际错时放学,以缓解过廊、楼道、校门口安全通行压力。

 


六、寄宿制学校必须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开展必要的安全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七、值班期间保安必须持械着装上岗,切实履行安全保卫责任。学校不得安排保安在值班关键时间,进行非义务性劳动。

八、值日值周教师在学生上放学关键时段,加强校门口巡查,增强值班力量,确保校门安全。

九、校园发生学生欺凌、非正常离校案事件,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十、对在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因不严格落实门禁管理造成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视情节严肃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郧西县教育局

2019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