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金牌校长”、“学科领军人物”、“天河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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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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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教发〔201933

 

郧西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金牌校长”、“学科领军人物”、

“天河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局属二级单位:

为加快建设一支在全县、全市乃至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和声望,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为社会所公认的专家型校长和教师队伍,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金牌校长”、“学科领军人物”、“天河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金牌校长”评选对象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现任正职校长(园长)。

“学科领军人物”、“天河名师”评选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任职满五年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金牌校长”评选条件

1.立场坚定,资历合格。讲政治,守规矩,服从组织领导;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已取得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担任校长三年以上。

2.遵纪守法,师德优秀。近五年来(含辖区学校)无较大安全和师德责任事故,个人无违纪违规行为。

3.胜任教学,深入课堂。至少任教一门学科,教学成绩在同年级同学科全县或乡镇占中等以上。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近五年每学期听课40节以上、评课10次以上。

4.深化改革,突出特色。深化自主教育改革,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管辖学校具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办学水平和学校管理有特色,在县级以上交流过经验或获得奖励。

5.优化队伍,专业发展。扎实开展校本研修活动,教师专业均衡同步发展,任职学校至少有1名教师获得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6.质量评价,成绩优异。近五年以来,辖区小学学业水平监测、中考综合评估位居全县二等奖以上或高考综合评估位居全市同级同类学校前列。

7.研究课题,成效显著。任职期间,学校至少有一个县级以上课题结题或在研课题(逾期不计),研究成果得到运用和推广。

8.综合评定,社会满意。近五年来,所任职学校(或校长、园长本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至少两次。

(二)“学科领军人物”评选条件

1.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本科以上学历,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考核成绩合格。

3.积极参加自主教育改革,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课堂教学效率高、有特色。

4.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担任学科教研组长及其以上职务三年以上。

5.近五年来,教学质量在全县学科综合评价中荣获两次二等奖以上等次。

6.在全县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能独立组织县级、协作区教研活动或承担主要(主题)任务。

7.近五年来,在县级新教材、新教师培训或教学研讨活动中展示示范课或辅导讲座至少2次。

8.近五年来,在乡镇(县直学校)、协作区执教研究课、专题讲座累计不少于3节。

9.近五年来,教学教研成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四项:

(1)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科专业论文1篇;

(2)在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机构组织的成果评比中,荣获一等奖至少1次或二等奖2次以上;

(3)主持(参与)研究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结题至少1个;

(4)荣获县级优质课或综合素养竞赛一等奖、市级或省级二等奖;

(5)“一师一优课”被评为省优;

(6)全县课堂教学能力等级评价两轮均获优秀等次;

(7)近五年来,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县级以上课堂教学竞赛中至少获得过二等奖。

(三)“天河名师”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师德高尚,关爱学生。

2.学历合格,中级以上职称,有较高的专业素养。

3.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工作量达到本单位中上等。

4.课堂教学效率高,教学质量好。近五年来,教学质量在全县相同学科综合评价中荣获过一、二等奖。

5.发挥示范引领任用。近五年来,担任班主任及其以上职务至少3年,在乡镇、协作区、县级展示示范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总数不少于3次。

6. 近五年来,在县级新教材、新教师培训或教学研讨活动中展示示范课或辅导讲座至少2次。

7.近五年来,获县级及以上教育或行政部门表彰至少1次。

8.近五年以来,所辅导的教师至少2人次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业务竞赛中获奖。

9.近五年来,教学教研成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

(2)在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机构组织的成果评比中,荣获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3)主持(参与)1项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

(4)荣获县级优质课或综合素养竞赛一等奖、市级或省级二等奖。

(5)“一师一优课”被评为省优以上等次。

(6)全县课堂教学能力等级评价两轮均获优秀等次。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66日前)。各单位组织学习“金牌校长”、“学科领军人物”、“天河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条件自主申报。

2.学校推荐(610日前)。学校组织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评议组,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认真评议,择优推荐人选,并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心学校。

3.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考核推荐(710日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组建考核小组,对各学校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考核,填写考核意见,在乡镇、县直学校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分配的推荐名额数和比例将申报材料上报至县教育局。

4、县教育局评审确定(910日前)。县教育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对象进行综合评审,拟定2019年度“金牌校长”、“学科领军人物”、“天河名师”人选,在郧西县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示一周。

四、评选人数

1.全县共评选“金牌校长” 10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可推荐1-2名候选人,划了参加全县的集中评审。

2.全县共评选“学科领军人物”20名、“天河名师”50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可在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参加全县的集中评审。

五、结果应用

1.对基层学校推报的人选,经核实后纳入全县“学科领军人物”、“天河名师”后备人才库跟踪管理,加大培训力度,促进专业成长,真正达到引领、带动、辐射作用。

2.对教育局终审确定的人员名单,在郧西县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示无异议者,发文认定公布评选对象名单,颁发荣誉证书。

六、上报材料

1.推荐报告1份。

2.《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11份,另附Excel电子表格。

3.《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10份。

4. 《“金牌校长”、“学科领军人物”、“天河名师”申报表》(见附件32份。

5.附件材料。原件由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材料目录详见附件4

七、工作要求

1、“金牌校长”、“学科领军人物”、“天河名师”的评选工作政策性强,影响深远,广大校长、教师十分关注。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广为宣传;要严格工作程序,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即推荐政策公开,推荐名额公开,推荐程序公开,上报材料公开,评选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2019710日前,各单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送县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金汉甫处,逾期视作放弃,不再受理。

 

附件:

1、“金牌校长”、“学科领军人物”、“天河名师”推荐人选名册

2、“金牌校长”、“学科领军人物”、“天河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

3、“金牌校长”、“学科领军人物”、“天河名师”申报表

4、“金牌校长”、“学科领军人物”、“天河名师”附件材料目录

 

 

                            郧西县教育局

                    2019521

 

 

 

 

 

 

 

 

 

 

 

 

 

 

 

 

 

 

 

 

 

 

 

 

 

 

 

 

 

 

 

 

 

 

 

 

 

 

 

 

 

 

 

 

 

 

 

 

 

 

郧西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5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