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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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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
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具体名单如下:
林 钢 柯 可 马高秀 朱 芳 於锦地 朱 妍 陈 瑾 乔 鑫 王成婷 何 睿 杨 欢 兰化夷 徐岳松 贾龙敏 张 剑 吕璇璇
二、时间
2020年8月24日
三、地点
指定医院
四、体检项目、标准和费用
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直接上交体检医院。
五、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彩照1张,自备笔等文具。
2.参加体检考生须在体检当天上午7:30时前到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引导。
3.体检前一天晚上不饮酒、不熬夜,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上应空腹,不喝水,不吃早餐。女生体检不宜着裙装,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参加体检,不得请假、迟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过程中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正确佩戴口罩。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参照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6.体检后,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2020年8月23日